房财经网 9月10日,新华联发布了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今年5 月 25 日,新华林披露称,其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新华联置地、控股子公司海南新华联(以下合称“乙方”),和陵水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琼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儋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合称“甲方”),就欠款偿还存在争议。
甲方将乙方起诉至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海南新华联偿还欠款及相关费用,要求新华联及新华联置地承担相应的责任。
8 月 4 日,经海南一中院调解,甲方与乙方达成和解。
近日,新华联收到海南一中院《执行通知书》,要求海南新华联、新华联置地及新华联履行相关义务:海南新华联及新华联向甲方支付借款本金 4.47亿元及利息、复利 3,790.80 万元。自 2023 年 5 月 11 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23 日止的利息,以实际欠款本金数额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7%计收;自 2024 年 5 月 24日起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以实际欠款本金数额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0.5%的标准计付,对以上未按时支付的利息按年利率 10.5%计收复利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对被执行人新华联置地质押的海南新华联的 22,800 万股权进行折价拍卖、变卖,甲方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向甲方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缴纳执行费暂计 55.23 万元。
新华联表示,该笔金融债务截至目前涉及逾期本金 4.47 亿元,其及子公司将积极与债权人及相关方进行沟通,争取获得债权人谅解、达成和解,同时将积极筹措还款资金,力争妥善解决上述债务。
截至公告日,新华联发生的其他尚未披露的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事项,涉及总金额合计 4,764.78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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