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9月10日,新华联发布了关于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5月18日,新华联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3)京01破申461号〕及〔(2023)京01破申461号之一〕,决定对其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具体负责开展各项工作。
截至目前,新华联各项预重整工作均有序推进,包括债权审查、资产调查与审计评估、主要债权人沟通等事项。
此外,其于近日与重整投资人深圳市德远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德远投资)(代表“德远投资深度价值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德远投资在本次投资中的受让标的股份数量,由1,670万股增加至6,670万股,每股单价仍为1.2元,投资款由2,004万元增加至8,004万元。
同时,新华联与原重整投资人广东久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广东久科”),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之解除协议》,各方一致同意解除《重整投资协议》。上述协议签署后,其重整投资人所受让转增股票的总数,及受让股份总对价均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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