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10月5日,融创中国发布公告称,其境外债务重组计划的呈请,已于公告日在香港高等法院进行聆讯,计划已获得高等法院的批准。
根据相关要求,计划须待以下所有条件达成后,方可生效:
占亲身(包括法团授权代表)或委任代表出席计划会议,并于会上投票的计划债权人的投票计划债权总额,至少75%的亲身(包括法团授权代表)或委任代表出席计划会议,并于会上投票的过半数计划债权人批准计划(无论有否修订);
高等法院批准计划(无论有否修订);
向融创中国注册处提交批准令的经盖章副本;
相关订约方正式执行承诺契据。
融创中国董事会宣布,于公告日,所有计划条件已达成,其境外债务重组计划生效日期为2023年10月5日。
融创中国称,将适时另行刊发公告,以向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告知有关重组(包括但不限于重组生效日期)的任何重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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