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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罚大连银行30万元,因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审查不到位

房财经 ·

2022/05/18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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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财经讯 5月18日,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行政处罚,处罚事由: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资金审查不到位。处罚结果责令改正,并处三十万元罚款。处罚单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彭寿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2.6577%,大连融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1.5731%,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持股4.1603%,山西建龙钢铁有限公司持股3.9434%。该企业有终本案件记录2条,未履行总金额5.00万元,有裁判文书记录1465条,案件总金额为88072.54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6.37%,涉案案由为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的案件最多,有行政处罚记录5条,罚款总金额为131.00万元。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吴跃,财政部持股71.5533%,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股16.3868%,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6416%,国新资本有限公司持股4.3961%。该企业有裁判文书记录748条,案件总金额为43947.85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11.26%,涉案案由为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的案件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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