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11月14日,珠江股份发布了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2020年,珠江股份因委托贷款纠纷,将亿华公司、景兴公司、熊光公司、景治君、李巧珍等9名被告,起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及金额11.1326亿元。
2022年4月,原审被告景治君因不服原审法院作出的原审判决,认为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故提起上诉。
今年6月20日,珠江股份收到广东省高院的《民事判决书》,案号为(2022)粤民终2814号。判决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1月13日,珠江股份收到广州中院出具的《执行案件立案通知书》,编号为(2023)粤01执7327号。经审查符合立案规定,决定给予立案。
珠江股份表示,在重大资产置换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中,其对亿华公司的债权已置出。已就对亿华公司的债权转移通知相关债务人。珠江股份与珠实集团、广州珠江健康资源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已签署《交割协议》,确认自交割日起,就置出资产中的债权类资产,债权所涉及的各项权利、义务、损失、责任、风险及收益均概括转移至债权承接方。
鉴于此,本诉讼主体已变更为珠实集团,本判决结果对珠江股份本期或期后的利润没有负面影响,其对本诉讼不再有信息披露义务。
分享到微信
中交地产向三家项目公司,提供4.55亿元财务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