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11月24日,中国金茂发布了收购新茂置业51%的股权,并合作开发位于苏州地块的公告。
于公告日,中国金茂子公司宁波宁兴,与南京耀方及新茂置业签订合作协议,以就标的地块的开发开展合作。标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由南京耀方于10月19日透过公开竞买程序投得。为开发标的地块,南京耀方设立新茂置业,并已认缴(但未实缴)其注册资本人民币3,690百万元。
根据合作协议,宁波宁兴将向南京耀方收购新茂置业51%的股权,并向新茂置业缴付注册资本人民币1,881.9百万元,及向新茂置业提供前期启动资金股东投入人民币45.9百万元。
于股权转让完成后,宁波宁兴及南京耀方,将分别持有新茂置业51%及49%的股权,新茂置业将成为中国金茂非全资附属公司。
在宁波宁兴完成受让相关的国资监管流程后,且不晚于今年年底前,宁波宁兴及新茂置业,将配合南京耀方办理股权转让工商登记手续。
中国金茂表示,于合作协议签订前,金茂天津已向南京耀方提供约人民币2,445.3百万元的贷款。其中1,247.1百万元,将通过债权债务转让方式,转为宁波宁兴对新茂置业的债权,未来在宁波宁兴和南京耀方按51%及49%的比例实缴注册资本后,由新茂置业予以偿还。剩余约1,198.2百万元,将由南京耀方偿还予金茂天津。
同时,宁波宁兴协调金茂天津与南京耀方,就借款协议签订补充协议,以对借款协议中约定的借款利息全部予以豁免,但南京耀方仍应按照年化8%的利率,就1,198.2百万元的金额,向金茂天津指定主体支付资金占用费。
标的地块出让金约为人民币3,493.3百万元。新茂置业已累计支付标2,445.3百万元。标的剩余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合计约1,155.1百万元,将于实缴注册资本后,由新茂置业予以支付。
新茂置业启动及运营所需资金等,预计约90百万元,将由宁波宁兴和南京耀方,各支付45.9百万元、44.1百万元。
新茂置业应设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由南京耀方委派,三名由宁波宁兴委派。董事长由宁波宁兴委派的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新茂置业设两名监事,由南京耀方及宁波宁兴各委派一名。
新茂置业的总经理由宁波宁兴委派,负责新茂置业的整体运营及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工作。新茂置业的财务总监由宁波宁兴委派,财务副经理由南京耀方委派两名。
关于标的土地,南京耀方于10月19日透过公开竞买程序,以3,493,274,500元的代价竞得使用权。位于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占地面积49,838.1平方米,为居住用地。标的地块预计将于2023年开始施工建设,并于2026年完工交付。
中国金茂表示,本次交易将进一步拓展其在苏州市的优质土地资源储备,有利于提升在苏州市的市场占有率及品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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