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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联及2家子公司发布重整计划草案,拟每10股转增20.9582股

房财经 ·

2023/11/2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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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财经网 11月29日,新华联及其子公司新华联置地、长沙铜官窑,发布了重整计划(草案)摘要版公告。

今年5月11日,新华联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尚具备重整价值为由,自行向北京一中院申请进行破产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

11月14日,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新华联重整一案,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新华联文旅管理人。12月15日,新华联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本重整计划草案以新华联1,896,690,420股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20.9582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3,975,124,620股。转增后,新华联文旅总股本将增至5,871,815,040股。

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全部由管理人按照本重整计划草案的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置。其中1,726,700,000股用于引入投资人,并由投资人提供资金受让,相应资金用于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支付破产费用、清偿各类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剩余2,248,424,620股,用于抵偿新华联及2家核心子公司新华联置地、长沙铜官窑的债务。

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偿债能力分析报,截至2023年4月30日,若新华联破产清算,假定其全部财产均能按照评估值处置变现,按照规定的清偿顺序,新华联普通债权在假定破产清算状态下的清偿率为4.47%。

草案称,新华联自身作为控股型公司,新华联置地、长沙铜官窑系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核心资产和经营实体,形成了核心经营资产并承担了较大金额的负债。目前2家核心子公司亦已陷入严重的经营和债务危机,且自身偿债资源有限。

为彻底化解新华联的退市风险,使得2家核心经营子公司继续保留在上市公司内,维持并提升新华联的持续经营能力与盈利能力,需要同步整体化解3家公司债务危机,因此进行统筹重整,并对其重整程序之间进行协调审理。

若2家核心子公司不与新华联进行统筹重整,上市公司的核心资产将无法获得保护、经营无法恢复正常,进而无法一揽子整体化解新华联文旅债务危机,持续经营能力也将遭受重大不利影响。

因此,在依法依规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以及新华联重整计划经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的基础上,新华联可以通过提供财务资助、代为清偿等方式向2家核心子公司提供偿债资源,用于支付2家核心子公司重整费用、共益债务以及清偿各类债务,2家核心子公司的债权清偿方案与新华联保持一致。

新华联及2家核心子公司作为彼此独立的法人主体,各家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在各自的重整程序中,分别由各自的债权人分开表决。

公告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执行完毕后,新华联原有出资人所持有的股票绝对数量,不会因本次重整而减少。在重整完成后,随着债务危机、经营困境的化解以及重整投资人的引入,新华联的基本面将发生根本性改善,逐步恢复并将进一步增强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

在此基础上,全体出资人所持有的新华联股票不仅将避免遭受大幅减值,还存在进一步增值的空间,有利于保护广大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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