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11月30日,上交所发布了对格力地产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根据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0号、21号、22号)查明的事实,格力地产在2018年至2021年存货减值测试中,存在对子公司上海海控保联置业有限公司“海德壹号”、上海海控太联置业有限公司“公园海德”两个地产项目,可售面积、可比售价选取错误,对重庆两江新区格力地产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地产项目P19地块可比售价,选取错误、未对可比售价进行修正等问题,高估存货可变现净值、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这导致其2018年至2021年,累计多计净利润626,386,989.85元。其中,2018年度少提存货减值并多计利润441,920,402.48元,占当年度净利润的86.21%;2019年少提存货减值并多计利润3,038,056.57元,占当年度净利润的0.58%;2020年少提存货减值并多计利润162,567,224.17元,占当年度净利润的29.10%;2021年少提存货减值并多计利润18,861,306.63元,占当年度净利润的4.10%。
同时,2022年格力地产多提存货减值并少计利润626,386,989.85元,占当年度净利润绝对值的23.34%。
上述事项导致格力地产2018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以及“21格地02”、“22格地02”、“23格地01”债券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等文件存在错报。
今年7月18日,格力地产发布公告,主动纠正违法行为,采用追溯重述法补提2018至2021年度存货跌价准备,并对相应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格力地产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及上交所等多项法律规定。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总裁林强作为经营管理负责人,在涉案期间担任格力地产董事、总裁,主持格力地产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对格力地产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主要责任;时任财务总监苏锡雄作为财务事项的负责人,在涉案期间任格力地产财务负责人,主管财务会计工作,负责组织财务会计部门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报告,对格力地产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主要责任。
此二人是对其任期内格力地产信息披露违法事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这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等若干法律法规。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对格力地产及时任董事、总裁林强,时任财务总监苏锡雄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上交所要求格力地产在收到本决定书后一个月内,向其提交经全体董监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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