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12月4日,荣盛发展发布了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2021年2月2日,荣盛发展子公司霸州荣海和廊坊嘉牧作为共同还款人,与原告中建信托签订了贷款合同,本金2.8亿元,荣盛发展和子公司永清荣恒、廊坊嘉牧分别提供抵押担保、质押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起诉日,中建信托认为各被告存在违约事项,故而成讼。
对此,中建信托请求判令霸州荣海、廊坊嘉牧归还贷款本金2.8亿元、利息1,400万元、罚息3,993万元、复利总额237万元、违约金2,534万元,请求判令荣盛发展、永清荣恒、廊坊嘉牧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此外,2020年8月,荣盛发展及4家子公司和中国华融河北分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的相关协议,涉及债权金额5亿元,其中荣盛发展子公司廊坊开发区荣盛、益阳荣诚为共同债务人,荣盛发展和子公司沧州荣盛、唐山荣盛分别提供抵押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
2022年10月,各方当事人签订了补充协议,对债务3.5亿元及相关补偿金559万元,展期至2023年8月12日。近期,因中国华融认为被告五名下资产被案外人查封,故而成讼。
对此,中国华融河北分公司请求判令廊坊开发区荣盛、益阳荣诚、沧州荣盛偿还债务本金3.48亿元、宽限补偿金4,045.67万元及相应的违约金,荣盛发展和唐山荣盛、沧州荣盛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截至公告日,荣盛发展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其他尚未披露,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事项主要为借款纠纷、商票纠纷等,涉及总金额约21.98亿元,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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