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12月27日,中原建业有限公司公告披露,公司通过全资附属公司中原建业与南阳木兰花、洛阳建领、处城鸿锦及商丘建泰等多个独立第三方借款人订立了延期协议。
根据该协议,借款人承诺于2024年11月30日或之前偿还贷款,并继续支付自2023年12月1日起至偿还日期止按年利率12%计算的利息。
根据中原建业2023年4月13日发布的公告,中原建业作为贷款人,同意向南阳木兰花、洛阳建领、虞城鸿锦及商丘建泰(各自作为借款人及独立第三方)提供本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亿元、1亿元、1.2亿元及人民币1.09亿元的贷款,为期一年,年利率为14.0%。
经与借款人进一步磋商后,于2023年12月27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后),订约方订立延期协议。
据此,借款人承诺于2024年11月30日或之前偿还贷款,并继续支付自2023年12月1日起至偿还日期止按年利率12%计算的利息,并须于2024年5月31日及2024年11月30日支付。
此外,就与商丘建泰(作为借款人)订立的贷款协议D而言,贷款本金金额由人民币1.09亿元减少至1.0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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