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12月29日,金科股份发布了关于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今年5月22日,金科股份收到端恒建筑发来的《告知函》。端恒建筑认为其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作为上市公司,仍有一定的重生价值和挽救的可能,故向重庆市五中院申请对其进行重整。
截至公告日,金科股份尚未收到重庆五中院,对端恒建筑申请重整事项的相关通知或裁定。
金科股份表示,鉴于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涉及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其已成立专项小组在政府工作专班指导下,积极推进各项工作。
按照重庆五中院印发《预重整工作指引(试行)》规定,企业向法院申请重整并同时提交预重整申请需满足“一完成、三基本”要求。
“一完成”具体是指完成债务人财产状况债权债务等全面调查,“三基本”是指已基本确定意向投资人、主要债权人基本同意、重组协议基本可行。
金科股份正与债权人及所在地政府及监管部门,进行积极沟通,并根据具有管辖权法院的“一完成、三基本”要求推进预重整前期准备工作及制订重整方案,待相关准备工作完毕后依法向法院提交重整及预重整的正式申请。
此外,在金科股份与长城国富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战略投资框架协议》后,双方已按协议约定成立工作小组,建立协调联系机制,并根据协议约定开展现场尽调工作。目前,相关工作在正常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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