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1月23日,中交地产发布了关于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中交地产拟对满足条件的,为开展房地产业务而成立、合并报表范围外或者合并报表范围内,但所占权益比例不超过50%的项目公司,新增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160,000万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50%),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32,000万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10%)。
截至2023年末,中交地产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845,595.17万元,占2022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257%;其中对有股权关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452,342.51 万元,占2022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137%;合作方从中交地产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393,252.66万元,占2022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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