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5月31日,证监会发布对恒大地产债券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案作出处罚决定。
证监会认定,2019年至2020年期间,恒大地产通过提前确认收入的方式虚增收入及利润,致使在交易所市场公开发行债券存在欺诈发行,所披露的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同时,恒大地产还存在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未按规定披露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情况等行为。
对此,证监会依法对恒大地产欺诈发行债券行为按照其所募集资金的20%进行处罚,对其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处以顶格罚款。
对恒大地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41.75亿元,对恒大地产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许家印处以顶格罚款4700万元,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此外,还对时任恒大财务总监潘大荣警告,处以900万元罚款,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时任恒大地产副总裁、财务中心总经理潘翰翎予以警告,处以750万元罚款,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恒大地产总裁甄立涛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恒大地产总裁、执行总裁柯鹏予以警告,处以280万元罚款;对时任恒大地产副总裁、总裁助理兼财务中心总经理钱程予以警告,处以20万元罚款。
而对于时任恒大董事会副主席、总裁夏海钧,因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已启动公告送达程序,将对其依法另行处理。
证监会表示,对此次恒大及相关负责人的处罚,为开展债券市场统一执法以来的最严尺度,既依法从重从严惩处财务造假,又充分考虑恒大地产债券规模及“保交房”攻坚战等全局性工作,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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