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8月22日,远洋集团发布了境外债务重组进展的公告。
于公告日,占A组债务72.5%的持有人,已加入重组支持协议。远洋集团表示,其了解很多其他债权人正在推进内部程序,以加入重组支持协议。
为此,远洋集团将基本同意费截止日期,由2024年8月22日延后至9月10日。
于经延长基本同意费截止时间,有效持有符合条件的参与债权人,将无权收取提早同意费,只收取基本同意费,金额相当于符合条件参与债务本金总额的0.05%。
而在8月8日前加入重组支持协议的债权人,将以现金形式收取提早同意费,金额相当于参与债务本金总额的0.1%。
分享到微信
华夏幸福和沈阳雪松经开区开展低空经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