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近日,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向上坤置业有限公司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刊登日期2月5日。
根据公告显示,法院受理原告广东南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上坤投资有限公司、被告上坤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上坤置业有限公司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上坤置业有限公司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民事裁定书之一、民事裁定书之二、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定于3月30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法庭开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原告广东南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法人、大股东林锦平持股98.1732%。
被告深圳上坤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法人蒙亚辉,大股东上坤置业有限公司100%控股。
被告上坤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法人梁超,大股东上海兆坤实业有限公司100%控股,后者大股东为上海融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法人朱静,也是该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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