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近日,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向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原告盐城市众信典当有限公司,起诉被告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法院已经受理,刊登日期2月19日。
根据公告显示,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在法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原告盐城市众信典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法人徐海成,大股东为江苏驰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持股40%,穿透股权,后者大股东为徐海功。该公司所属行业为房屋建筑业。
被告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法人陈锦石,大股东中南城市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4.12%,穿透股权,后者大股东为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大股东为陈锦石,亦为实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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