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原告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宁波市梅山美的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起诉被告美的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于3月1日在该院开庭审理。
原告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法人李永明,大股东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穿透股权,后者属于国资委下属企业。
原告宁波市梅山美的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法人张子良,大股东为美的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9%,穿透股权,后者大股东为美的建业(香港)有限公司。
被告美的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法人郝恒乐,大股东美的建业(香港)有限公司持股57.7945%。该公司是香港联交所上市企业,其官网介绍为领先的智慧地产制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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