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原告慈溪夏江渣土挖掘有限公司,起诉被告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南投资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于3月2日在该院开庭审理。
原告慈溪夏江渣土挖掘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法人孙达芳,大股东黄建宏持股100%,该公司所属行业为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被告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法人陆建飞,大股东将是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9.99%,穿透股权,后者大股东为陈锦石,亦为实控人。
被告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法人陈锦石,大股东为中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9.85%,穿透股权,后者大股东为陈锦石,亦为实控人。
被告宁波中南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法人胡仁高,大股东为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穿透股权,后者大股东为陈锦石,亦为实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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