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3月16日,珠江股份发布了上交所3月13日,关于对其时任监事卢梅英的通报批评决定。
上交所表示,经查明,2022年12月16日,珠江股份披露公告称,时任监事卢梅英的配偶,于2021年11月2-25日期间、2022年4月27日-10月18日期间,买卖珠江股份股票,构成短线交易。
其中,2021年11月2-25日,买入后卖出84200股;2022年4月27日-6月1日,买入后卖出76800股;2022年6月13-23日,买入后卖出76200股;2022年7月14日-10月18日,买入后卖出100000股。
上述期间内,卢梅英的配偶,合计买入珠江股份337200股,买入金额约110.06万元;合计卖出337200股,卖出金额约122.38万元。根据公告,上述交易所获收益为12.33万元,已上缴珠江股份所有。
根据相关规定,卢梅英的配偶在6个月内买卖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鉴于前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决定对珠江股份时任监事卢梅英,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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