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3月24日,华夏幸福飞发布公告称,为提高下属项目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其部分下属项目公司,在充分预留保交楼资金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拟向其股东按持股比例,对暂时闲置盈余资金进行分配调用暨财务资助。
6月30日前,项目公司对其外部股东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4.19亿元额度,占华夏幸福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4%。具体实施金额将在前述范围内,根据下属公司资金情况确定。其中,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华夏幸福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确保在本次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资助金额,不超过本次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
项目公司将上述暂时闲置盈余资金,按照股东入股合作协议约定的合作模式,向各股东按持股比例进行分配调用,控股子公司的外部股东获得调用资金的同时,华夏幸福和控股子公司,也可按照相应出资比例同时获得调用盈余资金。
截至2月28日,华夏幸福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4.6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7.37%,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15.0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82.38%。
其中逾期未收回的金额为1.5亿元,涉及的合作项目因已完成项目交付,或目前项目公司账面资金能够满足项目开发及公司运营所需,因此项目暂未要求股东方交回前期分配资金,后续将根据项目公司资金需求在必要时调回。针对已完成项目交付的项目公司,合作方将在项目公司完成项目清盘后退出项目公司。
华夏幸福表示,根据目前测算,合作方退出时可分配资金高于项目公司对其财务资助余额,因此项目公司对其财务资助将在合作方可分配资金中抵扣,该安排对项目公司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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