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 ·
2022/05/11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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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财经讯 5月9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阳光城集团)被列被执行人,执行标的311750208元。
阳光城集团成立于1991年,法人林腾蛟,大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5.97%,后者大股东为阳光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3.8816%,最终实控人林腾蛟。
阳光城到期未付债务累计647.61亿元
阳光城再被强制执行1.6亿元
阳光城已到期未支付债务本金合计718.69亿元
阳光城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本金总额为723.56亿元
“17阳光城MTN001”不能按期偿付本息约15.75亿元
阳光城集团逾期债务累计743.89亿元
阳光城2只债券未兑付,涉及本息共约27.07亿元
阳光城2023年归母净资产已负,员工人均年收入39.04万元
阳光城已到期未支付债务,本金合计771.1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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