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5月30日,越秀地产发布公告称,于公告日其作为借款人,与一家银行订立一份融资协议。
据此,贷款人在融资协议的条款及条件下,提供2亿港元的循环贷款融资,贷款期由融资协议日期起计364日。
融资协议规定,倘越秀地产控股股东越秀企业于其已发行的股票中,持有少于30%的直接或间接权益,或倘越秀企业不再是越秀地产单一最大实益股东的地位,或倘越秀企业不再对越秀地产行使有效管理控制权,即构成违约条件。
若发生有关违约事件,贷款人可宣布融资项下所有债项,将立即到期应付。截至公告日,越秀企业实益拥有越秀地产39.78%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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