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5月30日,据上清所消息,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城“)发布了,关于2017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未按期足额偿付的进展公告。
公告称,因持有人会议未能形成豁免决议,阳光城2017年第四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7阳光城MTN004”,债券代码“101759069”)本息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次一日(即2022年3月11日)立即到期应付。但由于阳光城近期偿债资金筹措压力较大,截止加速到期兑付日终,阳光城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偿付资金,“17阳光城MTN004”不能按期偿付本息。
据了解,“17阳光城MTN004”,发现规模11.05亿元,利率6.9%,加速到期兑付日2022年3月11日,主承销商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城表示,后续与债券持有人保持良好沟通,响应债券持有人诉求,落实持有人会议肥相关决议,尽快制定并推进偿付方案,落实偿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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