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6月5日,嘉凯城发布公告称,于公告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
嘉凯城股票自5月4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 1 元,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9.2.1 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嘉凯城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嘉凯城有权申请听证或者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申请听证的,嘉凯城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深交所提出申请,并载明具体事项及理由。
提出陈述和申辩的,嘉凯城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提交相关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权利。
如后续嘉凯城股票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相关规定,其股票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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