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7月21日,越秀地产发布公告称,于公告日泓景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人),与一家银行(贷款人),订立一份融资协议(融资协议)。
据此,贷款人在融资协议的条款及条件之规限下,提供700,000,000港元之定期贷款融资,贷款期由融资协议日期起计364天。泓景为越秀地产全资附属公司,其于融资协议项下责任由越秀地产担保。
融资协议规定,倘越秀地产之控股股东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越秀企业”),于其已发行之具投票权股份中持有少于30%之直接或间接权益、倘越秀企业不再是越秀地产单一最大实益股东的地位、越秀企业不再对越秀地产行使有效之管理控制权,即构成违约事件。若发生有关违约事件,则贷款人可宣布融资项下所有债项将立即到期应付。
截至公告日,越秀企业实益拥有越秀地产已发行股份合共约43.39%。
分享到微信
中国金茂25亿元中期票据发行成功,利率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