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8月12日,志邦家居发布了关于收到上交所恢复审核通知的公告。
5月10日,志邦家居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因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质量问题,被证监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上交所中止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程序。
志邦家居表示,为尽快消除上述影响,其已另行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的审计机构。截至目前,志邦家居已完成了申请文件的更新、补充工作。
志邦家居已于8月5日,向上交所提交了恢复审核的申请。8月12日,上交所同意恢复志邦家居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审核。
公告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此前资料,志邦家居发行的为A股股票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志邦家居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扣除发行费用后,2亿元将补充志邦家居流动资金,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清远智能生产基地等两个项目的投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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