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 ·
2022/04/12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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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财经讯 4月12日,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站,天津于近日发布《关于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按照《通知》,职工在天津市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除职工本人及配偶外,职工及配偶的双方父母也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据悉,《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2027年4月30日废止。购房日期以合同签定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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